河北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五章 生态宜居第四十七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产生活中的应用,支持使用清洁能源,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源,引导农民形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