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卫生健康、体育、文化和旅游部门应当充分利用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文化设施空间,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等服务活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统筹文化体育项目资源,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传播全民健身理念;鼓励和支持广播电视等各级各类媒体加大健康科学知识宣传力度,建设和规范健康栏目,创作和播出卫生健康题材视听精品。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