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繁荣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