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进行航空摄影测绘的,应当告知市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并遵守国家和本市航空飞行管制有关规定,报国家有权部门批准。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