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条

有效

管委会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区内企业和相关运营主体建设经济运行分析、制度创新、风险防范、事中事后监管、政务服务等功能集成的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在投资、贸易、金融等领域构建特色应用场景。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归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管委会会同本市相关部门制定。

本市支持临港新片区推动将产生于区内的市场监管、公安、海关、海事、税务、商务、教育、金融、应急管理等领域的公共数据接入一体化信息管理服务平台,推动电子证照等各类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应用。

享受洋山特殊综合保税区政策的企业应当接入平台,以满足海关、外汇管理等特殊监管和服务需求,企业应当保证接入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