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第五章 人员从业自由便利和人才保障第三十条有效本市根据临港新片区发展需要,可以针对在临港新片区稳定就业且稳定居住的人才实施差异化住房政策。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