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条例/第四章 资金自由便利第二十四条有效临港新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可以进入金融期货市场,探索依托上海相关交易所投资黄金、石油等大宗商品。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3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