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第四章 监督保障第五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高等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会组织、企业等开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科学技术研究和应用,提高专业化、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生物医用材料、仿生、人工智能、康复医学等领域的研究成果转化,加强国际交流合作,支持残疾人辅助器具产业创新发展与应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五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