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有效

自治州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对可以由自治机关自主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报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批准后开工建设。

地方法规 ·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0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