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九条有效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外立面应保持完好,外立面有破损的,应当及时修复;外立面安装空调外机、排烟设施、窗栏以及遮阳篷等,应当保障公共安全并且符合城市容貌标准。主要街道两侧建筑物屋顶不得堆放杂物;阳台和门窗外,不得吊挂和摆放影响市容与公共安全的物品。主要街道的范围,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城市道路标准划定并且公告。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