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生活垃圾管理第三十条有效生活垃圾分类运输应当避让道路交通高峰时段,分类运输车辆应当采取密闭、覆盖、清洗等措施保持车容整洁,防止遗撒、渗漏,影响环境卫生。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