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章 市容管理第十五条有效临时占道经营的,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限时、限位、定项使用。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占用道路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废弃物。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