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临时占道经营的,按照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限时、限位、定项使用。占用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保持占用道路周围环境卫生整洁,及时清除废弃物。

地方法规 · 齐齐哈尔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