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