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建设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规划先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