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效

严格控制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能耗。在保证照明质量的前提下,合理选择照度标准、照明方式、控制方式,降低照明能耗。

城市公用设施和建筑物景观照明应当采用节能环保产品。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