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三条有效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应当开展以增强就业能力为导向、提高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科普活动。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