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六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批准后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应当公开征求市民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