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有效越权审批占用、挖掘市政设施,其批文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