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市政设施管理办法/第三章 城市道路、桥涵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使用城市道路、桥涵及附属设施设置广告牌、招贴牌的,到市政设施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6月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