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献血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在本市获得市级及以上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在本市辖区内免费游览旅游景区等场所,到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挂号费,免费乘坐城市公交。地方法规 · 毕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月10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