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在日常巡查和服务管理工作中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及时劝阻,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职责范围内或者受委托的处罚事项,及时查处;

(二)属于职责范围和受委托以外由一个部门实施的处罚事项,及时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予以查处;

(三)属于多部门协同解决的事项,指挥调度或者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