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有效

街道办事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工作机制,明确议事、决策、执行等工作程序,建立岗位职责、业务培训和考核奖惩等工作制度。

街道办事处应当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派出(驻)机构、企事业单位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辖区有关重大问题和重要工作事项。

地方法规 · 贵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