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第二章 内容和形式第十二条有效每年五月的第三周为贵州省社会科学普及周。在社会科学普及周期间,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集中组织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5月17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