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应当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对投诉、举报事项依法调查处理。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