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河湖管理权限拟订河湖管理范围,广泛征求意见后,报本级人民政府划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