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二里头遗址保护条例第十四条有效在遗址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其保护规划要求,不得破坏遗址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工程设计方案应当经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同意后,报相应的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0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