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甜城湖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甜城湖保护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有权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地方法规 · 内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