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对社会反响强烈、群众反映集中的不文明行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和有关部门可以在报纸、电视、网站等媒体、媒介上依法曝光。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