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本单位培训内容。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5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