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实施与监督第二十九条有效市、县(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应当建立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明行为先进人物评选表扬等活动。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5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