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县(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组建文明劝导队伍、聘请文明劝导员,鼓励和支持公共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做好文明行为促进工作。

有关单位应当为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供便利。

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志愿者规范管理和激励等制度,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者依法为志愿者参加志愿服务活动购买保险和提供物质保障。

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