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第三节 建筑垃圾管理第四十条有效业主、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由业主、物业使用人负责清理。执法保障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