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攀枝花市城市规划区以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发展状况划定并公布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区域。地方法规 · 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