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市和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化调整产业、能源、运输结构和布局,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清洁能源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传统行业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鼓励装备制造、化工、玻璃等重点用能行业使用清洁能源;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公路集装箱运输、城市绿色货运配送。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