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固定污染源防治第二十四条有效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大气污染物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从事建材、化工、玻璃、铸造、砖瓦、钢铁、有色金属、矿产开采、石油、制药等生产活动的,应当在满足安全生产的条件下,对原辅料、半成品等采取封闭储存、围挡覆盖、密闭输送、系统收集等措施,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地方法规 · 德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