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共厕所管理条例/第三章 使用和维护第二十九条有效供水、供电等单位应当保障公厕的水、电供应,不得擅自停水停电,影响公厕正常使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