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二章 通用航空市场培育第七条有效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和旅游等部门和相关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推动通用航空与旅游、互联网、创意经济相融合,发展通用航空消费,鼓励有条件的旅游景区开展低空旅游服务,支持开通低空旅游示范线路和低空旅游观光圈建设。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