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五章 低空空域协同管理第三十一条有效低空协同管理空域内的通用航空飞行活动,应当按照低空协同管理空域管理与使用规则报备,其他通用航空飞行活动按照国家现行规定申请或者报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