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用航空条例/第三章 通用机场建设和管理第二十一条有效通用机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机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纳入当地人民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和人员培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