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第十五条有效县级以上河长、湖长对责任水域的下一级河长、湖长工作予以指导、监督,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