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工作,由语言文字培训测试机构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由省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颁发。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