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残疾人充分享有各项社会保障的权利,按照重点保障和特别扶助的原则,完善对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改善残疾人的生活。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