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劳动就业进行统筹规划,建立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体系,拓宽残疾人就业渠道,并制定优惠政策和具体扶持保护措施,为残疾人就业创造条件。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