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七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工会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8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