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禁毒条例/第四章 戒毒管理与服务第二十七条有效吸毒成瘾人员被依法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交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所应当依法予以接收。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9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