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绿色建筑发展应当突出本省热带岛屿特色,遵循因地制宜、统筹规划,政府引导、市场推动,标准引领、科技创新的原则。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