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四章 技术与应用第二十四条有效绿色建筑应当坚持策划、设计、施工、交付全过程一体化协同的绿色建造方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具备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优先采用装配式等新型建造方式。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