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民健身条例/第四章 全民健身服务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应当会同财政部门建立健全购买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的机制,制定购买服务目录,确定购买服务的种类、性质和内容,向公民提供体育健身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分配使用的体育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的范围和比例用于全民健身事业,专款专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