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共图书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公共图书馆是社会主义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将推动、引导、服务全民阅读作为重要任务。公共图书馆应当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发展和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2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