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四章 议事规则第二十五条有效专门委员会建立健全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制度,研究处理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主任委员办公会议由主任委员或者专职副主任委员召集,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下设办事机构负责人等参加。主任委员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2年1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